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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空前!减租金、补电费,东莞发布8大措施为企业降成本

编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08-01 09:27:58

导读:《措施》中提到,在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和减税降费举措的基础上,将为企业施行再减租、电费补贴与运费补贴等举措,如镇属物业减免1个月租金、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电费、发放水路运输补贴等。

近日,东莞市印发《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增强发展信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更大力度降低租金成本、持续缓解用能成本压力、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推动物流提质增效、提升服务企业效能等五大方面提出8条举措,旨在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和减税降费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租金、用能、融资、物流成本下降,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若干措施》中提到,在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和减税降费举措的基础上,将为企业施行再减租、电费补贴与运费补贴等举措,如镇属物业减免1个月租金、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电费、发放水路运输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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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东莞制造业企业减租金

镇属物业减免1个月租金

《若干措施》明确,东莞将开展市、镇、村三级联合减租行动,在落实原有市属国有物业减免3个月租金基础上,镇属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倡导村(社区)所属集体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

打击二手房东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厂房租金单价整体下降

除减租外,东莞各镇街、园区还将发布厂房租金的最高限价,并严厉打击二手房东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实现厂房租金平稳下降。

《若干措施》明确了厂房租金最高限价的时间表——将由各镇街和园区在8月底前制定并发布。而国有物业、镇属物业的厂房租金原则上不上涨,并带动全市厂房租金单价整体下降。

在打击二手房东违法违规行为方面,东莞将加大力度整治违法违规加价收费行为,对虚增用水用电量、提高水电价格、擅自加收其他费用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从严查处。

同时,东莞明令禁止厂房房东擅自提高公摊面积比例。单栋产业用房分割出租时,各出租单元租赁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栋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

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电费

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

东莞为降低东莞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再出“大手笔”——由财政资金安排1亿元,对规上工业企业发放电费补贴。

《若干措施》明确,东莞将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市镇3:7比例分担,对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两高”企业除外),按照全年用电费用不超过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已享受今年稳工促生产用电补贴部分不作重复补助。

企业优惠+协商让利

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为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东莞将持续监测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变动,并及时启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若干措施》明确,在天然气气源购进成本变动基础上,将通过企业优惠、协商让利等方式,推动2023年企业用气价格较2022年下半年下降不少于0.1元/立方米。

批量化融资担保费率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造业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有效降低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成本,《若干措施》明确,将利用“智链通”“绿链通”再贴现模式,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提升莞企转贷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

不仅如此,东莞还将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总对总”合作,进而实现“见贷即保”批量化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

发放水路运输补贴

降低企业水路运输成本

为推动物流提质增效,进一步稳定自主可控的跨境水路运输通道,降低企业水路运输成本,东莞将发放水路运输补贴。

《若干措施》透露,东莞将对第二、三、四季度经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开展作业的进出口东莞企业收发货人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发放标准,将由市商务局于8月15日前发布。

优化“倍增计划”评价体系

推动政策快速直达

为了让更多优质企业享受“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扶持政策及服务,东莞对“倍增计划”企业高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权重进行了调整与发布。

精准推送、精准匹配惠企政策,《若干措施》明确实行“免申即享”。如需核查及提交证明材料等情况的,由各牵头部门、镇街(园区)在政策出台后两周内公布申报指南,简化政策兑现流程,尽快释放政策红利。

以下为《若干措施》原文

关于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增强发展信心的

若干措施

降成本是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提升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落实各项惠企助企政策和减税降费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租金、用能、融资、物流成本下降,提升服务企业效能,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更大力度降低租金成本

(一)加大租金减免力度。开展市、镇、村三级联合减租行动,在落实原有市属国有物业减免3个月租金基础上,镇属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倡导村(社区)所属集体物业对制造业企业减免1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各镇街、园区)(二)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严厉打击二手房东违法违规行为。由各镇街(园区)8月底前制定并发布厂房租金最高限价,国有物业、镇属物业原则上租金不上涨,带动全市厂房租金单价整体下降。加大力度整治违法违规加价收费行为,对虚增用水用电量、提高水电价格、擅自加收其他费用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从严查处。禁止擅自提高公摊面积比例,单栋产业用房分割出租时,各出租单元租赁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栋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供电局,各镇街、园区)

二、持续缓解用能成本压力

(三)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市镇3:7比例分担,对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两高”企业除外),按照全年用电费用不超过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已享受今年稳工促生产用电补贴部分不作重复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东莞供电局,各镇街、园区)(四)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持续监测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变动,及时启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在天然气气源购进成本变动基础上,通过企业优惠、协商让利等方式,推动2023年企业用气价格较2022年下半年下降不少于0.1元/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能投集团)

三、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利用“智链通”“绿链通”再贴现模式,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提升莞企转贷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总对总”合作,“见贷即保”批量化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四、推动物流提质增效

(六)补贴水路运输成本。进一步稳定自主可控的跨境水路运输通道,对第二、三、四季度经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开展作业的进出口收发货人(东莞企业)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市商务局于8月15日前发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东莞港务集团)

五、提升服务企业效能

(七)优化“倍增计划”企业高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三季度内完成“倍增计划”企业高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权重调整并发布,更加突出企业成长性,体现企业贡献度,让更多优质企业享受“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扶持政策及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八)推动政策快速直达。精准推送、精准匹配惠企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如需核查及提交证明材料等情况的,由各牵头部门、镇街(园区)在政策出台后两周内公布申报指南,简化政策兑现流程,尽快释放政策红利。

此次《若干措施》发布,以各项措施以更大力度帮助东莞制造业企业轻装上阵、提升竞争力。此外,《若干措施》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除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采写:南都记者曾奕静实习生陈丽卿通讯员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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